社会救助处办理相关业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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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处办理相关业务须知

发布日期:2015-05-1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社保事务中心字号:[ ]


个人申请供养直系亲属: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申请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申请;
2、居住地所辖街道、乡(镇)相关部门出具无收入证明;
3、主管部门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申请表》;
4、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5、申请人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可选择工行、农行、建行、禾城合作银行,账号必须是绑定银行卡
6、死亡证明或社保领取《嘉兴市享受养老待遇人员死亡丧葬费、怃恤金结算表》。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申请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申请;
2、居住地所辖街道、乡(镇)相关部门出具无收入证明;
3、原主管部门审批《嘉兴市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申请表》;
4、原单位发给供养人的《供养直系亲属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批复或当时单位移交社保供养遗属名单;

5、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6、申请人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可选择工行、农行、建行、禾城合作银行,账号必须是绑定银行卡
7、死亡证明或社保领取《嘉兴市享受养老待遇人员死亡丧葬费、怃恤金结算表》;
  地址:嘉兴市禾兴南路334号社保大楼二楼 邮编:3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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