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根据嘉社保〔2019〕1号《嘉兴市南湖区建设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关于申报2019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要求,各参保单位申报2019年度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有关工作将于2019年4月25日截止,请各单位及时申报。对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将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嘉兴市南湖区建设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