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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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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的答复
倪平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精英引领人才”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化进程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领军人才项目评选资格条件和落户率的问题 自2010年启动“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以来,全市累计遴选创业创新领军人才904名,其中创业类领军人才848名,共有740个项目在嘉兴注册落户,落户率为87.3%。为加强创业类领军人才项目管理和服务,发挥领军人才在创新驱动中的引领作用,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创业类领军人才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嘉委人才〔2015〕3号),明确规定创业资金拨付前必须进行初期评估,即:领军人才需在项目入选一年内完成工商注册,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以上,且自有资产(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并具备项目实施的工作场所,团队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到位,主要设备到位并投入使用等条件,方可拨付首笔创业启动资金,并非入选精英计划就能拿到政府资助资金。 2017年,为进一步加强领军人才项目管理,又出台了《 “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实施办法》,提高了领军人才评选资格条件,规范了项目遴选程序,如:明确集中评审、创业大赛、孵化移植、直接认定四条人才项目遴选通道,且同一人才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途径申报,在集中评审中增加技术评审环节,在创业大赛中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人才项目开展技术先进性和产业化成熟性进行评审,在直接认定资格条件中将人才投入企业的实到货币资金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等。 二、关于政策延续性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人才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支持政策,特别是去年“人才新政”发布后,各项配套政策陆续出台。其中部分新政策与原有政策有所差别,为保证政策延续性和政府公信力,一般均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今后,我市出台人才政策,将进一步考虑我市实际,注重与现行政策的衔接,确保政策延续性,坚定人才创业创新的信心,致力于打造人才发展最优生态。 三、关于产业规划发展的问题 围绕我市“八大千亿”产业发展趋势,每年举办领军人才产品展示对接会,展示企业发展情况和最新科技创新产品,并邀请本市民营企业、境内外客商、政府采购单位、金融机构等参会,与领军人才企业就产品销售、项目合作、投资融资等方面进行洽谈对接,寻求合作机会,引领行业发展。同时,我市出台了《嘉兴市“双休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吸引北上广深的高端人才,利用双休日等节假日来嘉兴,通过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等方式与本地企事业单位建立灵活的合作关系,帮助解决发展难题,带动行业发展。此外,我市正在筹建红船两创基金,计划大力吸引上海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参加我市创业大赛,给予创业资助,加强孵化培育,促进嘉兴本地产业发展。 四、关于技能人才培育问题 今年,我市发布了《嘉兴市紧缺人才目录(2018-2020年)》,对全市 “八大千亿”产业的技能型紧缺人才作了汇总梳理,包括岗位类型、岗位名称、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任职能力要求、紧缺程度和年薪指导价等信息,为用人单位引进和留住人才提供了参考,为求职者应聘指明了方向,引导技能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同时,加大职业培训、通过指导校企合作、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组织技能竞赛,2017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35万人,农村电商1.44万人,创业培训6675人,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7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0.4万人,累计建成3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下一步,我们还将建立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申报、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研究重点领域人才培育政策,每年组织实施“八大千亿”产业紧缺人才遴选计划,对纳入扶持名录的人才,在3年管理期内给予社会保险(商业保险除外)个人缴纳部分财政全额补贴。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日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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