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索引号: 002545362/2019-302502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0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嘉兴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2019年6月14日发布的公告(第6号),及省司法厅公告有关要求。现就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18日9时至2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已取得2018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选择在嘉兴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 居民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3份) 

   (二) 毕业证书原件 (复印件3份) 

(三) 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 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三、现场受理

时间:6月26日至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地点:嘉兴市司法局203室(嘉兴市中山东路1177号)。

电话:0573-82095114 ,0573-83853071。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嘉兴市司法局  

2019年6月20日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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